税务稽查信息化建设工作汇报一、开发应用查帐软件的背景和动机随着会计电算化的迅猛发展,网络和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税务稽查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
在近几年的日常工作中,我们的检查人员常常感到会计电算化带给传统手工查帐模式的强烈冲击
就以往相关案件的实际操作过程来看,在对会计电算化企业进行检查时往往会面对以下难题:首先是稽查人员对会计核算的逻辑性与真实性难以判断
很多财务软件允许设置多个帐套,各帐套之间可以相互传递数据,可以对凭证科目和帐册再加以筛选、过滤,这就为企业设置ab账,编制虚假财务报表提供了可能
系统超级管理员还能直接进入任意环节篡改,会计信息失去了传统意义上的不可更改性
其次是财务数据存储方式灵活,易遭转移和销毁
电子帐套可以存在本机硬盘上,也可通过网络存储在其他硬盘、磁带、光盘中
再次是稽查人员获取企业财务软件的基础信息的渠道过窄,虽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但是税务机关往往因为没有相应的运行环境和人员配置而无法试用
这种情况下想在检查前深入了解财务软件的运用情况就受到相当程度制约
最后是信息化环境下对控管、检查企业财务数据的相关法律依据尚欠完善
《征管法》及实施细则没有明确指出税务机关有检查、封存有关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权力
国税发[2003]年47号文虽明确了税务机关有开展电算化检查的权力,但法律位阶低,且对电子取证、电子检查的具体执法程序缺少规定
因此,我局针对税务检查手段滞后于信息技术发展的现状,转变传统稽查思路,创新税务检查手段,从2006年7月起,将部署地税稽查查帐软件列为跨年度的重点工作之一
一年半来,我们在实践中摸索,在摸索中前进,对稽查信息化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取得了一定成效,初步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执法程序和管理制度
现就软件开发应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