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保障资金报告根据《*市民政局*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进行审计的通知》(昭民电〔20XX〕15号)要求和××县人民政府安排,审计局以巧审通[20XX]11号通知书派出审计组,自20XX年6月3日至6月9日对××县2007年至20XX年6月1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民政局及财政局法定代表人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做出了书面承诺,在实施审计工作中,根据县政府的要求,审计局对低保资金会计帐面情况、财政部门的资金拨付、民政部门的审批情况及信用社兑付低保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检查
审计工作已结束,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县民政局是××县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管理使用业务的主管机构,负责对全县农村低保制度的建立和指导工作;负责本县行政区内农村低保的组织实施、编制全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计划、对全县各乡(镇)报批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进行抽查、审核及审批和审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花名册等工作
自2007年开始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农村低保财务管理按《*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会计核算
××县人民政府根据市政府的要求,成立了以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县长为组长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领导组,并根据《*市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方案》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县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方案(试行)》,方案中明确规定:(一)保障范围和对象为凡持有本县常住农村户口簿的农村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我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根据市政府下达我县2007年指标控制数为41238人,并根据县扶贫办2006提供统计核定的绝对贫困人口数、2003年县政府组织调查的特困人口情况等确定2007年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