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必要性探析摘要
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农民增加收益、富裕起来的一条康庄大道,是实现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吸收外资,增大农业投入的一个重要条件,是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根本途径,是我国农业向现代化的高效的强质产业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促进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业转移,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土地利用率的重要方面,发展规模经营已成为我国农业的发展趋势
关于农村承包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邓小平早有论述
早在1990年邓小平就指出:“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他还指出:总不能把农民束缚在小块土地上,那有什么希望
邓小平这一段话明确地指出了小块土地上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必然要向适度规模经营发展
中共中央、国务院也在1993年10月、1995年7月、1997年16号文件中都提出了农业生产的适度规模经营的方向
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和党的十六大又明确指出: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逐步发展规模经营
为什么目前家庭土地承包责任制要向适度规模经营发展
笔者认为,我国目前一农一户的狭小分散经营的家庭承包责任制存在局限性,其弊端随着农村生产力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日益呈现,需要通过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去完善
一、我国一家一户的小规模家庭农业不可能“致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农民增加收益、富起来的一条康庄大道家庭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历史证明,家庭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贯彻执行,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促进了经济的稳步发展
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连续迈上几个大台阶,农产品供给实现了由长期短缺到总量平衡、丰年有余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