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老服务大院建设工作方案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支持农村幸福院项目管理办法》及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大院建设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全省农村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实际,拟选择部分乡(镇)进行开展农村养老服务大院建设,现制定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按照“政府支持、村级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的原则,建设农村养老服务大院
注重与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大院、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基层党支部、村卫生室、农村文化大院建设相结合,有效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不断完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增强农村养老服务功能,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多层次的养老服务
二、工作目标从20XX年起,以农村养老服务大院建设试点为引导,全面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争到20XX年全区农村养老服务大院达到14个,覆盖全区70﹪的行政村,力争100﹪
逐步拓展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文体娱乐、精神慰藉以及短期托养等服务,努力实现农村老年人“老有所养”目标
三、建设单位条件(一)各乡(镇)党委,政府调试重视,确保投入一定资金比例;(二)留守老年人、独居老人较多,且居住相对集中;(三)行政村或自然屯有建设积极性并具备一定的基础条件;(四)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建设
四、建设标准和服务内容农村养老服务大院可根据各地实际采取改建、扩建、新建、租凭等方式建设,每个农村养老服务大院的建设面积原则上不低于200平方米,根据老年人实际需要确定基本功能区,为老年人提供以下服务:(一)日间照料室
对日间家里无人照料的自理老人、在第1页共3页农村养老大院提供日常服务,包括为老年人提供看护、学习、娱乐、聊天和文体活动等服务
(二)医养结合
结合农村卫生所的卫生服务项目,与农村养老服务大院有效衔接,为农村老年人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
(三)配餐、就餐服务
根据老年人的需求和身体状况,提供就近、上门送餐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