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及程序申请条件(一)必须是本村户籍且无宅基地的村民户
(二)农村村民户除父母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年满20周岁)确需另立门户,以及三代以上同堂并且已有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一、申请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1、农村村民户无宅基地
2、农村村民户,除父母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回乡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乡定居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需要建房而无宅基地的
4、原宅基地影响村镇建设规划,需要收回而无宅基地的
二、农民宅基地审批程序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农村村民,应向本集体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由村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三、土地登记的程序1、土地登记申请;2、地籍调查;3、权属审核;4、注册登记;5、颁发或更换证书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①“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房分户,原宅基地面积低于分户标准的;②因自然灾害或者实施村镇规划需要搬迁的;第1页共4页③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没有住宅需要新建住宅的;④原有宅基地被依法征用的;⑤县级以上人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程序:一、驻乡(镇)工作人员在受理农村村民宅基地用地申请后,要到实地进行踏勘,认真审查申请用地范围、面积、类型等用地条件,符合条件的,方可申请宅基地
1、申请的宅基地位置必须符合土地方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2、申请面积是否符合宅基地审批标准
农村村民宅基地标准为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户按3人计算,4人户按4人计算,5人及以上按5人计算
3、申请人的户口必须在申请宅基地所在村组
除回乡落户的外,禁止批准城镇居民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住宅
4、一户农村居民只能有一户宅基地
二、农村宅基地申请报批程序及申报材料(一)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