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征地补偿方案为了顺利推进国道106和省道320干线公路xx段改建工程的建设,切实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xx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XX﹞43号)、《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株政发﹝20XX﹞2号)、《xx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xx县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茶政发﹝20XX﹞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改建工程沿线所涉及各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仅适用于国道106和省道320干线公路xx段改建工程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
二、征地补偿(一)征地拆迁位置、范围和地类
1、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
以国道106和省道320干线公路xx段改建工程施工图为依据,以现场放线确定的边沟及边桩为准
2、征收土地的面积
以实地丈量或勘测登记的面积为依据
3、征收土地的地类
以土地现状地类为基础,以土地利用现状图斑、实地勘测的结果及相关政策为依据
(二)征地补偿标准1、土地补偿标准(详见附表1)
2、青苗(生产)补偿标准(详见附表2)
3、成片用材林青苗补偿标准(详见附表3)4、成片果、茶园青苗补偿(详见附表4)5、零星果树补偿标准(详见附表5)6、零星树木补偿标准(详见附表6)7、零星苗木、花卉补偿标准(详见附表7)8、苗圃移植搬迁费(详见附表8)9、坟墓补偿标准(详见附表9)
三、房屋拆迁补偿及安置(一)房屋及附属构筑物拆迁补偿标准(详见附表10)
房屋拆迁补偿先按自拆自建补偿标准确定补偿价格,然后按建筑物每使用1年折旧1%(折旧最大限度为40%)计算补偿费
第1页共3页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
违法违章建筑须自行拆除,不予补偿
被拆迁房屋出租的由被拆迁人与承租人协商补偿事宜
房屋拆迁补偿费在拆迁补偿协议签订后付款70%,拆迁腾地后付款30%
(二)生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