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住房改建实施意见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进程,扩大内需,改善民生,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意见》(鲁政发﹝20XX﹞17号),制定本意见
一、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一)工作目标
从20XX年开始,力争用3年时间,实施农村新居建设工程并完成4万多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直接拉动住房建设投资30亿元左右
20XX年,确定1个试点县、5个试点镇、40个试点村,完成新建农房4万户、危房改造0
5万户;20XX年完成危房改造1
5万户、新建农房6万户;20XX年完成剩余危房改造任务,新建农房5万户,基本解决农村群众住房安全问题
统筹安排、配套建设村庄道路、供水、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沼气和供气、集中供热及科教文卫等设施,力争5年内全市农村道路由“村村通”逐步向“网络化”、“村内通”延伸,基本实现村庄道路硬化、净化、亮化、绿化、美化
(二)基本原则
政府统筹的原则
整合并捆绑使用各项惠农资金和政策,统筹安排农村住房、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及环境建设,把节地、节能、环保、抗震、减灾、安全、适用贯穿于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全过程,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政策引导的原则
制定相关政策,引导群众适当集中建设住房,使农村住房向镇区、农村社区、中心村、大村集中,建设农村新型社区,推动农民居住由分散向集中转变、平房向楼房转变、村庄向社区转变,促进人口向城镇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耕地向规模经营集中
引导和扶持农村住房建设,采取“以奖代补、先干后补”、“银行贷款、政府贴息”及政府集中招标采购大宗建材进行实物补助等办法,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带动作用
群众自愿的原则
充分尊重民意,调动农民群众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对具备条件的建房农户,政府主要给第1页共7页予政策支持和技术服务;对自己建房有一定困难的农户,可实行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