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组织决策调研报告为切实解决好村级组织决策权力的分解和运行这个核心问题,金清镇积极探索规范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的新方法,将“三重一大”事项票决制向村级延伸,明确规定凡属村级重要决策、重要人事安排、重要工程项目和大额财务开支,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充分体现民意,这对从源头上规范权力运作,扩大基层民主,强化组织监督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一、基本做法(一)建立票决范围界定机制
为了使村干部在具体工作中能够有章可循、有据可查,镇党委进一步细化了“三重一大”的内容,力求全面具体
“重要决策”包括本村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计划,土地及其他集体资产的出让、承包方案和变更、租赁方案,村庄建设规划、道路等公益事业项目立项、建设承包及经费筹集方案,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建设承包方案等对村集体和村民利益密切相关并有长远影响的方案和规划
“重要人事安排”主要指两委委员、妇女主任、计生专干、出纳文书、村级后备干部等重要干部人事调整、提名和任免
“重要工程项目”包括村道建造及硬化、村内水电设施建设、环境卫生设施、村部选址及建造等重要工程项目
“大额财务开支”指2000(含)元以上的生产性开支以及1000(含)元以上的非生产性支出,包括村干部工资报酬发放方案、其它由村集体经济支付的较大数额开支项目
(二)建立票决事项预审机制
在召开会议之前,由村党组织牵头,充分发挥村“两委”联席会的作用,对提交的议案进行研究论证,把好政治关、政策关
对那些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议案,聘请有关方面专家或技术人员进行论证,全面了解掌握与议题相关事项的基本情况,拟出初步方案,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直至议案成熟
对那些特别重大的或政策性比较强的事项,镇党委及时从宏观上把握指导,帮助村党组织提高决策议案的质量,确保议案的正确性、科学性
会议严格按照预定议题进行,原则上不临时动议议题,特别是不能临时动议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