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电安全生产措施随着农网改造和建设的不断发展,农电部门雇佣临时工、合同工、协勤工进行电力生产工作的情况非常普遍,这给农电安全生产带来事故隐患
如2003-04-04,某供电公司工作负责人岳某带领工作班人员在静邱316线路34号杆挖拉线坑和33号杆下地锚工作
在放完34杆南侧2个拉线后,岳某在北侧拉线定位时,怀疑拟做的拉线和34杆临近交叉的10kv南边线安全距离不符合规程要求,便派工作班人员戴某(农电协勤工)和王某借脚扣和安全带
戴某回来后,在工作负责人岳某未在场的情况下,抽出皮尺若干米做模拟拉线,登上静邱316线路34号东侧杆
约15:30,戴某在10余米高处时,放松手中皮尺
皮尺被风刮至10kv带电线路上(大丰站103线),因皮尺导电使戴某触电坠落地面,103线路速断保护动作掉闸
戴某因抢救无效死亡
从这起事故可以看出农电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以下问题:(1)随着农电体制的改革,各农电公司大都聘有临时工、合同工、协勤工从事农电的日常维护和施工工作
外聘人员应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以下简称《安规》)要求,接受必要的培训和安全知识教育,方可下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且不得单独工作
同时,应加强对外聘人员的监护,必要时应在工作地点配备专责监护人,以便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安规》的行为
当工作地点分散时,应在每个工作地点设专责监护人,或干完一处工作,再到另一处工作,使工作班人员时刻都不脱离监护
(2)工作负责人不能擅自做工作票范围之外的工作
工作负责人不能靠想象瞎指挥,不能越权指挥
工作负责人的技术不过硬,对现场工作情况、施工周围电缆、架空线布置不清楚,就可能造成电力设施损坏或人身伤亡事故
(3)一些技术人员或工作负责人对现场情况不太清楚,对危险点分析不够细致,违章违规指挥工作班人员做工作票范围以外的工作
而工作班人员,特别是外聘人员安全意识差,不注意“三不伤害”,也不清楚负责人的指挥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