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保险工作现状与对策一、“交强险”工作的现状与问题(一)现状截至20XX年底,我县拥有拖拉机2300多台,仅有58台“兼用型”拖拉机参保“交强险”。其中,56台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承保。从这项工作起步开始,保险公司就擅自将“兼用型”拖拉机保费标准由60/90元提高到400/560元。几年前,又提出所谓按使用性质收取费用,将保费标准提高到1850元、甚至是3070元。此外,还要“搭车”收取驾驶员意外伤害险或人身保险费用。即便这样,保险公司还常以“无保单”为由拒保。这种做法使保险公司与农民机手的关系不断恶化,摩擦不断,形成机手被不断拒保、保险公司被不断投诉的局面。使我县保险公司的拖拉机“交强险”业务变为被投诉后再勉强服务的被动状态。(二)问题1、保费标准乱涨,使得机手们心理上无法承受,经济上无力承担,结果是一拍两散。20XX年上半年,保险公司不分机型大小,一律按560元收取保费,而到下半年,又突然上涨到1850元、3070元,还要“搭收”其它险种的费用。面对如此乱象,广大拖拉机手只能拒保走人。2、保险公司变相拒保。很多农机手反映,去保险公司办理“交强险”,不是被以“没有保单”为由拒绝办理,就是因保费标准不统一而无法办成。如:卢龙镇的李建民在20XX年3月购买了一台黄海金马-1000a型拖拉机,到保险公司办“交强险”,被告知“没有保单,现在不能办,等等再来”。结果直到如今五年过去了,其拖拉机也没有办成“交强险”。刘田各庄镇的杨国力购买了一台东方红280p型拖拉机,20XX年8月先后五次到保险公司办理“交强险”,前四次都被以“无保单”为由拒保。在一个月之后,拨打投诉电话后才得到受理,保险公司按560元标准收取保费。卢龙镇的刘春和有一台东方红1104型拖拉机,打算投保“交强险”后去参加跨区作业,到保险公司申办,先是被以“无保单”为由拒保,后经多方托人,第1页共3页被告知只能按1850元的保费标准办理。3、保险公司与投保群体之间的关系难以协调。一方面,农机手抱怨保费高、投保难。机手们只能选择投诉或拒保。另一方面,保险公司高喊亏损而想方设法限制拖拉机投保。据保险公司负责人介绍,县内拖拉机投保数量少,保费低、出事后赔付率高,承办拖拉机“交强险”业务得不偿失。公司找理由拒保,实则是考虑自身利益。如:一份560元的保单,最高赔付12万元。XX县区参保拖拉机仅有58台,保费总额不足以承担一台拖拉机的理赔金额。因此,保险公司上至公司经理,下至业务员都在找理由拒保。实在拒保不成的,就提高保费或“搭车收费”,以达到再次拒保的目的和减少拖拉机“交强险”带来的损失。结果使“交强险”工作形成恶性循环。4、中国保监会与国家农业部制定的“兼用型”拖拉机“交强险”保费标准,也确实有些偏低。并且,“运输型”与“兼用型”,“兼用型”与“农田型”之间界限模糊,有时也难以界定。5、“交强险”问题已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构成不良影响。一是将农机安全监理执法置于两难境地。若依法不为未参保“交强险”的“运输型”和“兼用型”拖拉机办理注册登记和检验手续,致使农业机械“上牌率”和“检验率”低,则可能被追究执法不到位甚至不作为的责任;若为这些拖拉机办理注册登记和检验手续,则将被追究违法行政的责任。二是“交强险”乱象不仅致使“运输型”和“兼用型”拖拉机无法参加牌证管理,而且影响到整个农机安全执法的社会氛围。广大农民机手误认为,“运输型”和“兼用型”拖拉机都可以无证使用,“农田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就更不用办证和参检了。这是农业机械牌证管理“三率”低的一个主要成因。20XX年,我县拥有拖拉机、联合收割机2485台,注册登记的仅有692台,只有60多台参加年检。大量无牌无证、安全技术状态不合格的农业机械和法制观念、安全意识淡薄、驾驶操作技术不达标的驾驶人参加作业,构成重大安全隐患。三是“黑车”现象严重的局面影响农机事故处理工作。对于无牌照的肇事逃逸机车,很难追逃。四是“黑车”“非驾”也会影响到机车上道路行驶和第2页共3页跨区作业,影响农民机手创收。二、建议针对农机保险工作的现状与问题,提出如下解难脱困建议:(一)省农机主管部门制定切合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