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保险工作现状与对策一、“交强险”工作的现状与问题(一)现状截至20XX年底,我县拥有拖拉机2300多台,仅有58台“兼用型”拖拉机参保“交强险”
其中,56台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承保
从这项工作起步开始,保险公司就擅自将“兼用型”拖拉机保费标准由60/90元提高到400/560元
几年前,又提出所谓按使用性质收取费用,将保费标准提高到1850元、甚至是3070元
此外,还要“搭车”收取驾驶员意外伤害险或人身保险费用
即便这样,保险公司还常以“无保单”为由拒保
这种做法使保险公司与农民机手的关系不断恶化,摩擦不断,形成机手被不断拒保、保险公司被不断投诉的局面
使我县保险公司的拖拉机“交强险”业务变为被投诉后再勉强服务的被动状态
(二)问题1、保费标准乱涨,使得机手们心理上无法承受,经济上无力承担,结果是一拍两散
20XX年上半年,保险公司不分机型大小,一律按560元收取保费,而到下半年,又突然上涨到1850元、3070元,还要“搭收”其它险种的费用
面对如此乱象,广大拖拉机手只能拒保走人
2、保险公司变相拒保
很多农机手反映,去保险公司办理“交强险”,不是被以“没有保单”为由拒绝办理,就是因保费标准不统一而无法办成
如:卢龙镇的李建民在20XX年3月购买了一台黄海金马-1000a型拖拉机,到保险公司办“交强险”,被告知“没有保单,现在不能办,等等再来”
结果直到如今五年过去了,其拖拉机也没有办成“交强险”
刘田各庄镇的杨国力购买了一台东方红280p型拖拉机,20XX年8月先后五次到保险公司办理“交强险”,前四次都被以“无保单”为由拒保
在一个月之后,拨打投诉电话后才得到受理,保险公司按560元标准收取保费
卢龙镇的刘春和有一台东方红1104型拖拉机,打算投保“交强险”后去参加跨区作业,到保险公司申办,先是被以“无保单”为由拒保,后经多方托人,第1页共3页被告知只能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