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职官制度 “职官”是古代文武百官的通称,早在 4 0 0 0 多年前的夏代,随着阶级分化并产生国家机关,就开始设官分职,来治理国家和民众。中国古代从中央职官到地方职官,种类众多,官制体系庞杂,而且不同职官的设置和同一职官的名称,在不同朝代或同一朝代的各个时期演变嬗递,它反映了古代官僚制度在各个历史时期的特点,也反映了古代政治文化的某些特点。 第一节 宰相制度 宰相一词意为辅助君王、宰制万端。古代一般都把执掌朝政、统领百官的中枢职官泛称为宰相。宰相之称始于先秦,用以称谓政治权力和地位仅次于帝王的官僚。宰相位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既是君主的最高幕僚,又是百官的首长。类似的职务历代都有,但官称各有不同,人数也可少至一、二,多至十余,而且宰相并非都是当朝一品,有时四、五品官也可拜相。在中国古代职官制度史上,宰相无定称,无定职,无定员,因时而异。战国时代,封建的官僚体制已初具规模,各国先后设相职,统领百官。官名除称“相”外,也时也称作丞相、相邦、令尹等。战国以降,宰相制度经历了三个基本阶段,即秦汉的三公制、隋唐的三省制和明清的内阁制。 一、秦汉的三公制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建立了中央集权的封建帝国,古代行政机构的框架大体形成。秦朝中央设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为中央政府最高官员,并称三公,位同后世的宰相。其中丞相之职,“掌丞天子,助理万机”,是最高的行政长官。太尉是最高的军事长官。御史大夫为副丞相,既是皇帝的机要秘书长,又掌管朝廷内外监察,是全国最高的监察长官。 汉初官制因袭秦制,仍立丞相,与掌军事的太尉、掌监察的御史大夫并称“三公”,执掌朝政。秦与汉初的丞相,虽主持全国政事,但丞相须由皇帝任命,因此皇帝才是实际的最高行政首脑。汉武帝时,政事日渐繁杂,皇帝的侍从与随员大量增加,因皇帝宠任外戚与近臣,相权被逐渐削弱。汉武帝晚年,更把决事地 2 点由外廷移至内廷,尚书等皇帝身边的内朝官因有出入禁中之便,形成所谓的“内朝”。皇帝是内朝的领袖,尚书的权力日益扩大,丞相则逐渐变为听命于内朝的执行官,失去参与最高决策的权力。武帝死后,霍光就以“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辅政数十年。 尚书在汉初本是宫中掌管章奏、图籍的小官,因在皇帝近侧,颇得宠任。随着决策权由外朝向内朝转移,权力甚大,再以大司马大将军来兼任,从而成为中央的重臣。西汉末,丞相改称大司徒,与大司马、大司空并称“三公”,东汉初仍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