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市场检查工作报告为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和农机配件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保护我县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县农业生产稳定发展,根据县人大常发[20XX]2号“关于在全县开展农资市场执法检查的通知”和市农业局洪农法字[20XX]3号“关于开展农资经营主体资质调查登记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县具体情况,我局有步骤地开展了农机市场执法检查工作,具体做了以下几个方面:1、自接到县人大“关于在全县开展农资市场执法检查的通知”和市农业局“关于开展农资经营主体资质调查登记的通知”,我局立刻行动起来,经局党组研究,于4月8日向全县各乡镇农机部门下发了“关于在全县开展农机市场执法检查的通知”
自查工作安排在4月上旬至4月14日前进行
采取以执法检查和资质登记相结合的方法,到目前执法检查与资质登记已告一段落
2、成立了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机市场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安排了专人负责这项工作
3、检查的具体内容,一是农机生产和销售部门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有无假冒伪劣以及“三无”农机产品流入市场;二是有无乱涨价行为;三是农机生产和销售企业以及网点是否证照齐全、有无照证现象
4、检查方法,按照检查的具体内容采取了条块相结合的方法,除农机大市场、工业园内的农机制造销售企业及、八一两乡镇农机销售网点由县局召集两乡镇的执法人员进行统一检查外,其余乡镇农机销售网点由所管辖的农机执法人员进行检查
4月13日由副局长周秀泉、副局长严秋生带领县农机局和镇、八一乡农机部门的农机执法人员共8人开展了对在我县辖区内的赣发农机制造有限公司、瑞丰农机有限公司、赣农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至元农业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省春翔手拖农机有限公司等五家生产手扶拖拉机企业质量进行检查,对搬迁到经济开发区汽车大道的省农机大市场29家农机经营企业(户)第1页共3页和镇、工业园区、八一农机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