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协调师二级有关天数、人数、占比数汇总1 劳动标准实施管理1.1用人单位劳动标准的制定1.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集体合同草案或者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方可通过。2.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将集体合同的文本及其各部分附件一式三份提请县级以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3.如果劳动行政部门在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没有提出意见,集体合同应发生法律效力。4.定期支付规则,如果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三十日内支付劳动者工作。P135.用人单位确应生产经营困难,无法在约定周期支付工资的,在征得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的同意后,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 P136.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在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P137.职工违纪违章或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而应予以赔偿的,可以从职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 20%。P138.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工作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 150%、200%、300%支付加班工资。P149.职工连续工作满 12 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P1410. 职工请事假累计 20 天以上且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作的;职工工作满1 年不满 10 年的,请病假累计 2 个月以上的;职工工作满 10 年不满 20年的,请病假累计 3 个月以上的;职工工作累计 20 年以上的,请病假累计 4 个月以上的;P1411.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年休假 5 天;已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年休假 10 天;已满 20 年以上的,年休假 15 天;P1412.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工资总额的 4%以内。P1713. 公民的就用年龄规定为年满十六周岁,禁止招用未满十六岁的人。十六周岁至十八周岁的劳动者为未成年工,十八周岁以上为成年工。P1714.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 1.5%;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中从事全日制工作的残疾人职工,应当占本单位在职职工总人数的 25%以上。P2115.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作的 80%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 80%。P2316. 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80%;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时没有安排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