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县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合集] XX 县区水上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 一、为切实加强对全县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整合部门力量,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格局,促进水上交通安全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特制定本联席会议制度
二、联席会议职能
联席会议在县人民政府 XX 县区预防水上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能是分析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统筹研究全县水上交通工作,对全县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进行部署,指导和监督各涉水乡镇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协调解决涉及相关部门的水上交通安全问题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
县政府办、县交通局、县地方海事处、县畜牧兽医局、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旅游局、县文体广播电视局、县林业局、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供电局,邀请县委、县人大、县政协等领导参加
县政府办为季度联席会议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县政府办联系分管县长的主任或副主任担任,县交通局(海事处)为会议具体承办单位,联席会议成员为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
四、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每季度第一个月召开一次例会
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或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会议
会议由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召集
五、联席会议联络员职责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明确 1 位分管负责的同志担任联络员,负责通报全县水上交通安全形势和各成员单位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情况,专题分析研究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问题和安全隐患,完成联席会议交办事项,落实联席会议提出解决水上交通安全问题的对策建议
六、联席会议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涉及水上交通的安全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七、联席会议办公室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海事处,办公室主任由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