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工委工作制度[推荐五篇] 附件 l: 中共**县纪委**县监察局 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工作,加强领导和管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促进所辖部门反腐倡廉建设,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办发"2012"**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纪工委(监察分局)是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的工作机构(下统称派出机构),直接受县纪委(监察局)领导并经授权履行纪检监察职能。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三条派出机构所辖部门和联系单位: 第一纪工委监察分局分工范围。县委办公室(含机要局、信访局、保密局、政策研究室、县委政府督查室)、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编委办、县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局、团委、县妇女联合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地方海事处。纪工委书记兼 XX 县区委政法委纪检组长,副书记兼 XX 县区委办纪检组长,监察分局副局长分别兼 XX 县区委组织部纪检组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综合室主任兼 XX 县区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联系单位: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公 1 路管理段、县养征站。 第二纪工委监察分局分工范围: 县人大办公室、县总工会、县科学技术协会、县残疾人联合会、县红十字会、县档案局(档案馆)、县民政局、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县环境保护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纪工委书记兼 XX 县区民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副书记兼 XX 县区人大办纪检组长,监察分局副局长分别兼 XX 县区环境保护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综合室主任兼任扶贫开发办公室纪检组长。 联系单位。县直属机关工委、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民爆中心、县供电局、县烟草局。 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分工范围: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草地生态畜牧业发展中心、县委统战部、工商业联合会。纪工委书记兼 XX 县区农业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副书记兼 XX 县区政府办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监察分局副局长分别兼 XX 县区林业局、县水利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综合室主任兼 XX 县区委统战部纪检组长。 联系单位。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气象局、县发电总公司、县人寿保险公司、县财产保险公司。 第四纪工委监察分局分工范围: 县委宣传部、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县史志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