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专利过程中怎样写权利要求 怎样撰写专利申请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浏览:1292|更新:2013-04-2300:31 说明书是专利申请文件中很重要的一种文件,它起着公开发明的技术内容、支持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的作用
(1)说明书的一般要求 a
应清楚、完整地写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内容,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专业人员能够根据此内容实施发明创造
说明书中不能隐瞒任何实质性的技术要求
说明书中各部分内容,一般以单独段落进行阐述为好
说明书中要保持用词的一致性
要使用该技术领域通用的名词和术语,不要使用行话,但是其以特定意义作为定义使用时,不在此限
使用国家计量部门规定的国际通用计量单位
说明书中可以有化学式、数学式
说明书附图,应附在说明书之后
在说明书的题目和正文中,不能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
例如:“最新式的""”,“世界名牌""”
不能使用不确切的语言
例如:“相当轻的""”,“""左右”等
也不允许使用以地点、人名等命名的名词,例如“某氏工具”、“谁水麻糖”
商标、产品广告、服务标志等也不允许在说明书中出现
说明书中不允许有对他人或他人的发明创造加以诽谤或有意贬低的内容
涉及外文技术文献或无统一译名的技术名词时,要在译文后注明原文
(2)说明书的结构和内容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 18 条规定了说明书 8 个部分的内容及行文的顺序,除发明或实用新型名称外,一般情况下,各部分应当至少使用一个自然段,但不用加序号和列标题
a,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名称
名称应当与请求书中名称一致,简洁、明确表达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主题
名称应表明或反映发明是产品还是方法,例如“集成电路气密封方法”、“一种电池充电装置”
名称还应尽量反映出发明或实用新型对象的用途或应用领域,例如“汽车发电机”,“紧急或备用电源装置”
对于符合单一性的两项或两项以上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申请,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