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健康工程工作意见为推进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加快我市农村卫生工作又好又快的发展,巩固初级卫生保健工作成果,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认真落实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农村卫生服务机构基本服务能力建设
结合我市20*年农村卫生工作目标管理任务和当前卫生工作实际,制定*市20*年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具体工作意见如下:一、继续巩固初级卫生保健先进市工作成果
按照《XX省初级卫生保健评价指标(2001-20XX年)》的要求,在深入推进实施农民健康工程的同时,切实提高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质量
各镇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综合评价要达到合格标准,保障广大农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农村卫生面貌大为改观
20*年丁伙镇创建成国家卫生镇,创建省级卫生镇1个,每个镇新增1-2个省级卫生村
全市新增无害化卫生户厕1万座
二、全面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业人口覆盖率要达到95%以上,除仙女镇以外,其它各镇镇区居民全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范围,保证农村低保困难户全部参保
合作医疗筹集标准按人均100元建立,其中个人缴纳20元,镇级财政资助15元,其余部分由市级以上财政承担
各镇参保农民筹集资金在3月底前全部完成上划,镇级政府资助资金在10月底前完成上划
提高参保患病农民补偿比例,平均报销比例力争达45%以上,个人最高补偿费用提高到6万元
提高结报效率,在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开通“即看即报”,手工审核仅限于门诊和市外就医,并且做到按月结报
各镇要加强经办机构能力建设,明确专人负责,适当补助办公经费
加强合作医疗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禁弄虚作假,严格执行补偿公示制度,定期将合作医疗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布
了解定点医疗机构和经办机构的服务工作情况,不断改进工作,今年上半年对上年度得到补偿的参保农民开展“万人问卷跟踪调查”
三、认真落实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第1页共3页这方面工作要求,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