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利益保护与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农民占我国人口的绝大多数,是我国最大的社会群体,为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
从一定意义上说,没有农村的稳定和发展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没有农村的和谐,就不可能有城乡的和谐,就不可能有中国社会的和谐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
我们应该予以高度重视
当前,农村出现种种不和谐的现象,大多与农民利益受到侵犯有关
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农民利益的保护,把农民利益保护放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上,尽快建立合理有效的农民利益保护机制
一、当前农村社会不和谐的主要表现1、农村社会治安状况不容乐观当前,我市农村稳定的形势总体是好的,但不稳定的因素仍然存在,在某些地方还比较严重,形势不容乐观
社会治安复杂化、无序化、规模化明显
刑事案件、流窜作案、民转刑、黑恶势力、群体事件、非法宗教、封建迷信、宗族势力案件大大增多,农村社会治安形势不容乐观
恶性突发性事件频发,群体性事件也不罕见,需要引起足够的警惕和重视
2、农民上访仍有增长的趋势根据统计2004年,我市农民上访的基本情况:上访217批、5855人次,其中集体上访98批、5648人次
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体现在以下方面:涉农改革问题,农村七站八所改革中涉及的若干不完善;土地征占用补偿款不到位,失地农民生活补助不到位;农村基层选举中的舞弊、贿选问题;村干部的作风上存在贪污受贿、以权谋私、打击报复、作风粗暴等;计划生育中超生罚款、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问题
3、农民负担仍有反弹的可能性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不断深化,农民负担明显减轻,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创业致富的热情
但是,当前农民负担方面也仍然存在着不可忽视与亟待解决的问题:涉农收费中长期存在的农业水费、教育收费、建房收费、村级报刊征订、基层干部作风简单粗暴等问题还没有很好地解决;税费改第1页共8页革以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