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权益保护法律援助机制的新思考一、引言“三农”问题已成为我国当今社会的首要问题,而其中最为核心和关键的问题就是关于农民权益的保护问题
今年月中旬,《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权益保护法》起草小组(简称〈农民权益保护法〉)先后召开第二次领导小组会和起草工作小组在起草工作中的第一个专家会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准备通过立法来保护中国最广大的弱势群体的利益
在我国特殊历史背景下产生的这项立法计划对保护我国农民权益无疑有着重大意义
现阶段如何保护我国农民权益之所以受到越来越广泛的关注,并被中央列入“三农”问题之一,正是由于农民正在经济上、政治上、法律上越来越成为我国社会中的弱势群体,“给予农民国民待遇”成了解决“三农”问题的口号之一
农民法律处境上的尴尬使得其权益极易受到来自各方面的漠视和损害
长期以来农民权益遭到漠视和损害的根源不仅源于我国长期存在着的城乡二元结构,以及近年来农民问题上的政策偏差,而且源于对农民权益保护方面长期存在着的法律上的缺位
二、我国农民权益的现状分析(一)公民的基本权利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的各方面的权利
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公民的政治权利和广泛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
在此对于公民的政治权利我们暂且不谈
社会权的中心是公民有权享有其自己和家庭活动相当水准的生活,包括足够的食物、衣着和住房并且能够不断得到改善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其次是经济权,这是公民从物质上享有社会权的重要源泉
公民享有自己的财产权,公民应当享有工作权、享有社会保障权
公民的经济权利,与其享有的文化权利是不可分离的,而文化权首先是受教育的权利
对此,我国的民法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对于公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要给予平等地保护,任何机构、组织和个人都不能侵犯公民这方面的权利
但是,现实生活中我国农民的权利状况不容乐观
第1页共9页(二)当前我国农民权益问题我国农民权益问题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