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收入在脱贫考核中的差距及对策建议近年来,**市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力的助推了全市脱贫攻坚工作
**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217元,比上年增加733
3元,同比增长9
8%;增幅位列达州各县市区第2名,仅比第1名的XX县区低0
然而,在全省脱贫攻坚考核中得分仅为4
43分,排列达州7个县市区倒数第1名
虽然**在农民增收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加以改进,否则将严重影响全市脱贫攻坚进程
一、农民收入在脱贫考核中的差距在全省脱贫攻坚工作考核中,农民增收工作占5分(100分制)的考核比重,省对**市**年脱贫攻坚工作考核时,其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额、增长率均因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考核分仅为4
43分,与满分相差0
57分,比达州平均分4
32分,比最高的通川区和XX县区4
43分热门思想汇报
二、农民收入在考核中扣分原因分析(一)增加额低于省平均水平的原因由于以前国家级贫困县的评定标准对农民收入进行了限高的规定,2002年**市在争取国贫县时,将农民收入绝对额(基数)压得很低,否则就争取不到国家贫困县名额,因此,虽然**市**年农民收入增长率在达州市7个县市区的排名靠前,但绝对增加额仍然偏低,仅为733
3元,比全省全口径县市区平均数1088元低354
7元,比88个贫困县市区平均数949
3元低216元
(二)增长率低于省平均水平的原因**年全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增长9
3%(全口径测算县市区177个,下同),达州市7个县市区的农民收入增长率均高于此水平,而脱贫攻坚工作考核中对农民收入考核的“全省平均水平”是指全省88个贫困县的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增长率,而88个贫困县中三州贫困县就占42个
由于省上在核定农民收入数据时对三州和其他市进行了区第1页共2页别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