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常用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一、资产类 1 . 1 0 0 1 库存现金:指企业存放在财会部门用于零星开支的款项,由出纳人员经管的现金。借方登记库存现金的增加数,贷方登记库存现金的减少数,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期末库存现金的实有数。如果企业收付的库存现金中有外币,还应在“库存现金”下设置外币库存现金专户进行核算。 2 . 1 0 0 2 银行存款:指企业存入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借方登记银行存款的增加数,贷方登记银行存款的减少数,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银行存款的实际结存数。 3 . 1 0 1 2 其他货币资金:是指除库存现金及银行存款之外的货币资金,包括企业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存款、信用卡存款和存出投资款等。借方登记其他货币资金的增加数,贷方登记其他货币资金的减少数,余额在借方,表示其他货币资金的结存数额。 4 . 1 1 0 1 交易性金融资产: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5 . 1 1 2 1 应收票据:为了核算应收票据的取得和回收情况,企业应设置“应收票据”科目,商业汇票按承兑人的不同可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收到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时,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借记“应收票据”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商业汇票到期,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该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6 . 1 1 2 2 应收账款:核算企业因销售产品、商品或提供劳务等,应向购货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该科目的借方登记应收账款的增加数,贷方登记应收账款的收回数及确认的坏账损失数,余额一般在借方,表示登记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数。 7 . 1 1 2 3 预付账款:核算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企业因购货而预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到所购物资时,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预付的款项。本科目按供货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8 . 1 1 3 1 应收股利:企业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应收取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 9 . 1 1 3 2 应收利息: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应收取的利息。 2 1 0 . 1 2 2 1 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是指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