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委隐患治理工作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XX〕40号)、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皖政〔20XX〕93号)及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县安委会决定立即在全县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现结合县农委实际,制定如下贯彻意见:一、主要任务深刻吸取我省近期接连发生较大事故的血的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意识,集中力量和时间,在全系统开展一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排查整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安全生产工作中各种不负责任、不作为、不解决问题的行为,着眼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严厉的手段,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措施到位,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坚决杜绝较大和重特大事故
二、排查范围、内容县农委实施的农业建设项目中存在的事故隐患;拖拉机、变形运输机违法载客和超速超载等事故隐患;委属各单位的生产、生活、工作场所及设施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特别是化肥、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隐患
三、时间安排排查治理时间确定为从三月至年底
安全生产常抓不懈,事故隐患勤查不停,各单位要组织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和督查
县农委将组织督查组,对委属各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
要充分认识集中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按照委统一部署和要求,把集中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当前重要工作任务,加强领导,集中力量,深入进行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解第1页共3页决措施和行动方案,成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由分管负责同志带队,深入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环节进行彻底排查
(二)条块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