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申报核定与排污费征收工作报告考核评比办法排污费申报核定与排污费征收工作报告考核评比办法附件一:排污申报核定与排污费征收工作报告考核评比办法(试行)一、考核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汇总编报的排污申报核定年报、季报,排污费年报,季报、年终快报
二、考核内容按照排污申报核定与排污费征收工作报告制度要求进行考核,重点考核报告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考核方法考核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监察局负责组织,采用计分制方法进行,满分为200分
四、计分方法1、排污费年报50分其中:报送及时10分数据真实10分计算准确10分内容完整10分整洁规范5分签章齐全5分2、排污费季报40分(每份季报10分)其中:报送及时4分数据真实2分第1页共4页排污费申报核定与排污费征收工作报告考核评比办法内容完整2分签章齐全2分3、排污费快报10分其中:数据真实2分报送及时8分4、排污费年度文字报告:15分第1页共3页5、排污申报核定年报50分其中:报送及时10分数据真实10分计算准确10分内容完整10分整洁规范5分签章齐全5分6、排污申报核定季报20分(每份季报5分)其中:报送及时2分数据真实1分内容完整1分签章齐全1分7、排污申报年度文字报告:15分五、评分原则1、排污申报核定和排污费征收报表的报出时间,以当地邮局邮戳日期为准,每迟一天,扣0
第2页共4页排污费申报核定与排污费征收工作报告考核评比办法2、数字不真实、技术性差错、漏项、签章不全、字迹不清楚等,每一处扣0
1分;由一处数据错误造成两个以上数据错误的累计扣分
3、年度文字报告应当对报表有详细明确的分析,提出中肯的意见,如分析内容不符合规定要求,酌情扣分,报表无同级财政部门公章,扣3分;未按规定分数报送或缺张少页的,扣除完整性的全部分值
4、缺报排污申报核定年报、排污申报核定季报、排污费年报、季报和年终快报几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