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迹鉴定书写作格式 襄阳公正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 襄阳公正司法鉴定所[2014]医鉴字第号 一、基本情况 委托单位人:襄阳市公安局襄州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被鉴定人 委托鉴定事项:伤残程度、后期治疗费、误工时间、护理时间 受理日期:2014 年月日 鉴定材料:病历资料、x 线片、ct 片、mri 片 鉴定日期:2014 年月日 鉴定地点:襄阳公正司法鉴定所 在场人员:被鉴定人及鉴定人员 被鉴定人:,男,户籍地:襄阳市襄州区,身份证号:。 二、检案摘要 2013 年月日,被鉴定人因故被致伤。 三、检验过程 (一)文证摘要:襄阳市襄州区人民医院住院病历记载(住院号:): 于 2013 年月日,因入院。体检:。于月日出院,出院诊断:。 (二)法医检验:步行入室,神志清楚,问答切题,自动体位, 见 四、分析说明 根据病历资料记载、医学影像学资料及法医检验,结合案情,说 明被鉴定人因道路交通事故,遭受外界暴力作用,致,已行手术等治疗,现其,依照 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附录 cc.8.2 肢体丧失功能的计算之规定,经计算,该肢丧失功能达,并影响其负重功能,故依照 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第 4.10.)条之规定,该被鉴定人的伤残属级。 参照 ga/t521-2004《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第条之规定,及 XX 省司法鉴定人协会《关于法医临床司法鉴定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被鉴定人需拍片复查、活血化瘀、取出内固定物等治疗,其后期治疗费约需人民币元,伤后误工日、护理日。 五、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的伤残属级;其后期治疗费需人民币元,伤 后误工日、护理日。 六、鉴定人 陈慧芳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证号 420311055156 方文祥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证号 420314055036 邹琦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证号 420313055247 韩发玲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证号 420313055246 襄阳公正司法鉴定所 二 0 一四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