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社会福利机构的认定条件和审批程序 民办幼儿园审批程序及应提供的材料 一、审批流程 1
申办者按申请规定的内容写好申请报告提交到本乡镇中心小学
中心小学在收到申请报告 10 个工作日内到办园实地查看是否符合规划布点,环境是否安静安全、无污染,校舍是否牢固无安全隐患,有否适合办园内外场地,如符合要求即在申请报告上签署同意开办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中心小学或申办者持签字盖章申请报告到县教体局幼教股领取幼儿园申办注册审批表
申办者按要求填写好注册审批表,按要求完善幼儿园设施设备建设,按要求配备招聘教师,按要求准备好所有审批材料
申办者办园工作一切准备就绪后,向中心小学申请 XX 县区教体局幼教股办事人员到实地审查
实地审查合格,先由中心小学在注册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然后由县教体局审批颁证
二、审批内容 (一)办园资格审查 1
申办人户口本、身份证(外地身份不宜在本地租房办园); 2
教师学历证、县镇幼儿园要求幼师、中师以上师范类学历、村组点幼儿园至少要有教师岗位培训合格证或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办园条件审查 1
从现有布局看幼儿园是否有开办的必要; 2
对照办园条件和申请呈述内容进行实地察看; 3
有否符合要求的办园管理人员; 4
是否符合幼教工作规定的专兼职教师及各类工作人员配备; 5
有否基本的玩教具设备; 6
有否基本的经费投入(见投入资金证明发票及资产清单)
(三)材料的审查 1
规定的材料齐全(即后面“申办者须提供的材料”)
材料打印规范(用 a4 打印装订整齐),项目齐全,符合要求
各种证件必须严格审查原件,户口本、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审查后退回原件,留 2 份复印件存入申报材料档案
是租房办园的,要有租房合同及租金交款发票(至少半年),有房屋产权、土地证(复印件)
三、申办者应提供的材料 1
办园申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