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届选举请示报告 XX 县区二医院 关于工会换届选举的请示 XX 县区卫生局工会: 我院第十二届工会委员会任期已满,根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院党委研究,拟定于 2011 年2 月份召开第十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现就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大会的指导思想 本次大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和动员全体职工以高昂的斗志和饱满的热情为医院新一轮发展争光添彩。 二、大会的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第十二届工会工作报告和经费审查报告等; 2、选举产生第十三届届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 三、第十三届工会会员代表的产生 我院工会会员总数 77 人,根据《工会法》和《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拟按 30%的比例选举工会会员代表。其中一线职工代表不少于 50%,女职工代表比例不少于 20%,中层干部比例不少于 20%。具体选举办法如下: 1、各分工会根据分配名额按 20%差额比例组织院职工酝酿讨论 推荐人选; 2、各分工会在集中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向大会筹备组汇报推荐人 选; 3、经大会筹备组资格审查后,召开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正式代表; 4、列席代表由工会会同有关部门视会议内容确定。 四、第十三届工会委员会人员组成 我院第十三届工会委员会拟设委员 6 名,主席 1 名,提名 8名候选人;拟设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 3 名,主任 1 名,提名 3名候选人,拟设女职工委员会委员 3 名,主任 1 名,提名 3 名候选人。 五、选举办法 1、工会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新一届委员会第一会议选举工会主席。 2、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实行等额选举;新一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第一次会议选举主任。 3、工会主席、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和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候选人建议名单,由上届工会委员会提出建议名单,报经院党委XX 县区局工会审查同意后提出。 4、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由分工会酝酿提名,上届委员会提出建议名单,报经院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交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妥否,请批示。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