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析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主导特性摘要
从股金结构、规则制定过程与决策过程三个方面综合来看,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具有典型的精英主导特征,规则制定权力、决策权力和大多数股金都集中在少数人手中,而且权力持有者和资本持有者呈现出二位一体的特征,使组织的精英主导色彩更加浓厚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精英主导;权力持有者;资本持有者近年来,国家试图依据国际合作社原则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制度规范
在国际合作社诸原则中,民主控制原则一直占据核心地位,然而反观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内,却具有着另外一种与民主控制完全不同的风格与特征,那就是精英主导
精英主导的制度与组织特征得到了全方位的体现,从股金结构、规则的制定、权力的运作与剩余的分配,无一不在其内
一、从股金结构上来看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精英主导特征股金结构是考量一个经济组织权力结构的一个重要指标,因为股金是剩余索取权的一个重要基础,尤其是在我国目前不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甚至是剩余索取权的主要基础,因此,股金结构反映了主要的利益分配结构,也间接反映了组织的权力结构
很多案例与数据显示,在我国目前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股金持有极端不均衡,大部分股金集中在少数大股东精英手中,这种状况可以从以下案例中得一斑之见
四川XX县区日昇奇异果合作社共有100万股金,其中日昇公司占45%,杜毅刚的研究所与红阳猕猴桃开发有限公司共占40%,刘华的XX县区金色阳光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占5%,剩余的10%留给种植户,暂时以种植者联合体的名义,并由刘华与杜毅刚垫付,其实等于合作社成立之初种植户根本没有出资
合作社的股权结构高度集中,而且都集中在合作社的发起者与组织者手中
第1页共6页另外还有一种合作社,这种合作社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占有很大比重,在这种合作社中,社员分为两种,即股东社员与非股东社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