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年度烟叶生产基础设施(烟水及机耕路)建设 烟叶生产基础设施烟田机耕路 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国烟办综"2008"65 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指导全国烟叶生产基础设施烟田机耕路(以下简称机耕路)建设工作,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促进现代烟草农业的发展,依据国家局、总公司有关文件规定,参照国家农村公路建设有关标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国基本烟田规划区内组织开展的机耕路新建、改建工程的建设管理。 第三条机耕路是指为方便中小型耕作机械通行、烟农田间作业修建的道路。机耕路原则上修建砂石路。 第四条机耕路建设应遵循占地少、投资省、布局合理的原则。 第五条各单位要做好机耕路建设规划。要按照“因地制宜、整体规划、符合需要、方便群众”的原则,在通村公路基本建成、烟水配套和烤房群建设较为完善、基本烟田规模化种植区域内进行规划、设计、施工。机耕路的规划设计依法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设计单位或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承担。 第二章机耕路的分类 第六条机耕路分为主干路和分支路两类。主干路是指与乡村道路或其他公路连接,用于中小型农业机械通向规模以上基本烟田的道路。分支路是指连接主干路,用于烟叶生产、运输、烟田管理及农机具出入烟田的道路。 第七条机耕路路面分砂石路面、硬化路面和其他类型路面。砂石路面,是以砂、石等为骨料,以土、水、灰为结合料,通过一定的配比铺筑而成的路面的统称,包括级配碎石路面、泥结碎石路面、水结碎石路面、填隙碎石路面及其他粒料路面;硬化路面,是指使用水泥或沥青和砂石等混合材料铺筑的路面;其他类型路面是指砖块路面、块石路面、水泥砼块路面等。 第三章技术要求 第八条机耕路建设的各类设计及施工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石料、砂料、水泥、沥青、水泥砂浆、混凝土以及施工等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农村公路建设质量技术要求。机耕路涉及桥涵的设计建造参照农村道路桥梁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路面宽度设计要求 1.主干路:路面宽度一般不超过 4 米,平原等地区根据需 2 要可适当增加路宽。 2.分支路。路面宽度一般不超过 2.5 米,平原等地区根据需要可适当增加路宽。 第十条 路基设计要求 路基应符合交通部发布的关于路基设计和路基施工有关规范的要求。要与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其他项目有机结合,设置必要的地面排水、地下排水、路基边坡排水等设施,形成良好的排水系统。机耕路的建设要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