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展党员预审的请示 预备党员的接收 一、流程: 1、支部委员会报请示,基层党委出批复 2、填写入党志愿书、 3、公示 4、召开支部大会,人数过半,会议决议报上级党委 二、接收预备党员所需材料: 1、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政审材料 2、会议记录(支部大会研究接收预备党员的会议记录,加盖公章) 3、公示照片 2 套(开会前/开会后) 4、票决汇总表 5、函调证明材料 6、预审请示 7、记实册 关于对拟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 进行公示 一、公示名单 ,男/女, 文化,现任 , 年 月申请入党, 年 月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二、公示时间公示时间为 7 天。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方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反映的问题应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相关线索。对反映问题者和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受理时间:每日上午 8:00—11:30;下午 2:30—5:30(星期 六、日不休息)。 电话。特此公告。 昆区卜尔汉图镇 党支部 年 月 日 关于对同志进行预审的请示 党委: 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经支部委员会审查合格,拟于近期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 ,男/女,族,文化,年月日出生,年月参加工作,现任单位职务,年月日被列为发展对象。经政治审查,同志自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政治表现较好。该同志政治历史清楚,在重大政治斗争中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上比较成熟。 同志的直系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政治历史清白,年月日至年月日,该同志参加了党委举办的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班,考核成绩优秀。 现将同志有关情况和入党材料报你们,请审查。 中共支部委员会(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