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答复无效请求的意见称述书格式 答复无效请求的意见称述书 r65{a33,a22.2/3,a26.3/4,r43.1,r20.2}a31.1(不是无效理由)尊敬的专利复审委员会: 本意见称述书是针对无效请求人(姓名)于 x 年 x 月 x 日对专利号为 xxx、申请日为 xxx,授权日为 xxx,优先权日为xxx、专利权人为 xxx 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答复,具体答辩意见如下: 一、理由和证据分析 无效请求人在请求书中以本专利提出了以下无效理由:理由 1:…理由 2:… 提供了以下对比文件作为证据: 对比文件 1:发明名称:xxx、申请号:xxx、申请日:xxx、授权公告日、优先权日; 对比文件 2:... 1、无效宣告请求书中对本实用新型专利提出了 x 个无效理由,其中第 y 个理由“xxx”,不属于 r65 条规定的无效宣告请求理由,专利权人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此第 y 个无效宣告请求理由不予考虑。 2、请求人于 x 年 x 月 x 日提出了对本实用新型专利的无效请求和对比文件 1,于 x 年 x 月 x 日提交了补充意见和对比文件2,已经超出了其提出无效请求之日起 1 个月的举证期限,专利权人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对 x 年 x 月 x 日提交了补充意见和对比文件 2 都不予考虑。 3、抵触申请(申请在前、公开在后且均是向国知局提出----只能用于评价新颖性) 4、现有技术(授权、公开在申请日之前---可以用于评价新颖性和创造性) 5、优先权(相同主题+优先权 12 个月期限内) 二、修改说明(删除、合并、技术方案的删除) 针对无效请求人提出的理由和证据,并根据审查指南中关于无效答复中修改方式和修改原则的相关规定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了以下修改,以使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符合 a22.2/3 中关于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规定,具体修改如下:(1)专利权人将原权利要求 1,再将原从属权利要求 2、3…合并作为新的独立权利要求 1,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 1 的技术方案来自说明书 x 页 x 段以及说明书附图 x,且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没有超出原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记载的范围,也没有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符合 a 33、r 以及审查指南中的相关规定。 (2)删除原权利要求 x 中的并列技术方案“xxx”后,修改标号作为独立权利要求 1 的从属权力要求 2,修改后的从属权力要求 2 的技术方案来自说明书 x 页 x 段以及说明书附图 x,且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没有超出原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记载的范围,也没有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