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XX 市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管理,明确责任主体,确保建设程序合理合规,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工程建设资金安全、合理、有效的使用,保障农村公路畅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农村公路桥梁现状,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属我市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项目均应执行本细则的规定
本细则中所称农村公路危桥是指坐落在县道、乡道及村道路线上的经市交通主管部门鉴定的危险桥梁
第三条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因地制宜、经济实用、注重环保、确保质量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组织建设
第四条实施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建设单位、设计、施工、监理、监督等单位均要执行本细则,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XX 市人民政府成立农村危险桥梁维修改造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桥改指挥部’),总指挥由市长兼任,常务副市长、主管市长任副总指挥,成员包括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及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及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
市桥改指挥部职责
⑴建立指挥部成员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决定、协调和解决桥改工程中的重大问题;⑵督导补助资金及配套资金的筹措和落实
第六条市桥改指挥部农村公路桥改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主管局长任副主任,成员包括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长及市交通运输局有关部门负责人
农村公路桥改办公室职责
根据我市农村公路危险桥梁状况,确定任务目标,对各县市区桥改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协调,掌握情况,拟定工作措施,及时向指挥部汇报
指导各县(市、区)政府桥改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检查督促各县(市、区)桥改配套及自筹资金的落实和工程进展情况;利用行业优势,对符合国家和省政府政策要求的项目,积极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