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型小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3.管理规定 3.1.工作制度 3.1.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2:00 下午 14:00—18:003.1.2 打卡制度 3.1.2.1 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 3.1.2.2 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3.1.2.3 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3.1.2.4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报部门主管、经理批准后,月底由部门考勤员据此上报考勤。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部门或分公司和项目文员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 3.1.3 手工考勤制度 3.1.3.1 手工考勤制申请。由于工作性质,员工无法正常打卡(如外围人员、出差),可由各部门提出人员名单,经主管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3.1.3.2 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需由其主管部门的部门考勤员(文员)或部门指定人员进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 30 日前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考勤报表。 3.1.3.3 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如有请假情况发生,应遵守相关请、休假制度,如实填报相关表单。 3.1.3.4 外派员工在外派工作期间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记录;如遇中途出差,持出差证明,出差期间的考勤在出差地所在公司打卡记录;3.2 各类假期规定 3.2.1 病假 3.2.1.1 员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级以上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市医保定点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连续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须提供个人医保定点或三级医院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3.2.1.2 员工休病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情况紧急或突发而无法提前请假,应在休假当天上午 9:00 前通过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2.2 事假 3.2.2.1 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