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单位承诺书 附件二: 盐都区建筑工程施工总包单位关于履行劳务费及民工工资清欠维稳 主体责任的承诺书 盐都区住建局:我单位郑重承诺:在云溪美地 1X、3X 及综合楼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和各级政府部门关于建设领域工程款和民工工资支付的相关文件规定,认真履行支付劳务费与民工工资的清欠维稳主体责任。 (一)按照劳务合同约定,按月足额支付劳务费,并负责监督劳务公司将民工工资发放到每个民工手中,杜绝发放到“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 (二)对总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承担全部的支付责任,对分包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承担监管责任,对分包工程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负有直接支付责任,对其拖欠工资且拒不支付的,由我单位先行垫付。 (三)若该项目发生劳务费拖欠行为,由我单位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 (四)对因拖欠劳务费导致拖欠民工工资引发的社会不稳定事件,我单位派人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并及时足额支付民工工资。 (五)若因资金困难没有及时足额支付拖欠的民工工资,我单位负责全力筹资解决,并自愿服从区“清欠办”作出的动用该工程缴纳的民工工资保障金支付拖欠工资的决定,且按相关规定补缴到位。如我单位未履行以上承诺,自愿接受:新开工工程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在建工程不予主体验收、竣工验收;竣工工程不予办理竣工备案、产权登记手续;记录不良行为录入诚信档案等处理。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方式(手机): 项目经理(签字):联系方式(手机): 年 月 日 附件一: 盐都区建筑工程建设单位 关于履行工程款支付及民工工资监督发放 责任的承诺书 盐都区住建局:我单位郑重承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和各级政府部门关于建设领域工程款和民工工资支付的相关文件规定,认真履行工程款支付及民工工资监督发放的主体责任。 (一)按照施工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认真执行农民工工资优先支付制度。每次拨付工程款前,优先足额拨付本阶段实际发生工程量的人工费,并监督施工企业发放;工资发放表经公示无异议后,再拨付剩余工程款。 (二)若在该项目发生拖欠工程款行为,由我单位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 (三)对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民工工资引发的社会不稳定事件,我单位派人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控制局面,平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