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环境保护局云南环境保护厅大全 云环审〔2016〕119 号 XX 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氧化锌粉脱氟氯技术改造工程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报批的《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氧化锌粉脱氟氯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 XX 市 XX 县区罗平特色工业园区长家湾片区你公司锌冶炼厂内,占地 7000m2(不新征土地)
拟投资2424
33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45 万元),拆除锌冶炼厂现有的回转窑脱氟氯处理系统,新建一套多膛炉脱氟氯生产系统(主要设备为 2 台 Φ6000mm×10 的多膛炉);拆除现有一段式煤气发生炉,新建 1 台二段式煤气发生炉;形成年处理高 —1—氟氯氧化锌粉 3 万吨的能力,产品方案为脱氟氯氧化锌粉 29102
49 吨/年
2015 年 6 月项目取得 XX 县区工业经贸和科技信息化局投资项目备案证(罗工备案〔2015〕8 号,备案证编码 15530324c32108)
我厅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加强废气污染防治
多膛炉烟气经表冷、布袋收尘器收尘处理后,与含锌渣综合回收系统技术改造工程回转窑除尘尾气一并送往含锌渣综合回收系统技术改造工程尾气处理工序处理后由 1 根不低于 50m 高的排气筒外排,外排废气中烟尘、so 2、pb 排放浓度须达到《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表 5 限值要求,cd、氟化物、nox、氯化物(以 hcl 计)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确保厂界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