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交执行费申请书五篇 XX 县区人民法院:申请人: 申请事项 XX 市振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有限公司申请执行 XX 市三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证债权文书一案,请求减免申请人 XX市三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费用。 事实和理由 XX 市三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5 月与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温州城一期项目收益权信托融资合同》,融资 22000 万元,借款期限 2 年(后展期 2 年),并由 XX 市振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有限公司提供担保。XX 市振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有限公司为保证资金安全,于 2013 年 5 月向 XX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查封申请,对 XX 市三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反担保物进行预查封,后因超标的问题被 XX 省高院指定贵院管辖执行本案。 2014 年起由于市场环境变化,我公司经营状况持续恶化,现已处在濒临破产边缘,无能力偿还银行贷款、信托融资、农民工工资等对外债务。2017 年我公司积极响应市县两级法院破解“执行难”的工作号召,多方面筹措 资金和变卖固定资产,最终在市政府的大力协调下,我公司与 XX 市振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有限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将 22000 万元融资款偿还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但我公司在偿还该笔贷款后,实在无力筹集贵院执行费 29.74 万元,现向贵院申请免交执行费。诚请贵院批准。 此致 XX 县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x(盖章) 2017 年 5 月 8 日 附件: 1.和解协议 2.振兴担保的撤诉申请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