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报建费用的报告 致:湘北威尔 贵司与我司于 2012 年 6 月 29 日订 工程委托监理,委托监理中明确监理费用按 1
6 万/月支付
由于签订合同时,浏阳建设局与 XX 市建设局信息未联网
但自 2012 年 10 月 1 日后,XX 市要求浏阳地区必须与 XX 市信息联网
鉴于建设平台联网,造成我司报建费用增加
增加费用如下: 总监 国 证 1 名 3000 元/月专监 省 证 1 名 3000 元/月监理员 省监理员证 1 名 1500 元/月共计为:3000+3000*2+1500=10500 元 本工程自 2012 年 已报建,故上述费用已产生
故我司请求贵司每月按实补偿我司押证费用损失
湘北威尔一期项目监理部 2012 年 12 月 12 日 为了保证项目施工的质量、安全、施工进度及文明施工
各参建单位(1#2#5#6#各班负责人、长沙建筑工程公司、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浏阳宜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项目部经多次工地例会协商讨论,一致同意共同执行本给定的内容
一、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的配备要求:本项目整体配备项目总负责人 1 人,项目总技术负责人 2 人,施工员每栋 3人,主体工程专职安全员整体项目配备 4 人,机械维修机人员 2人,专职水电维护人员 3 人,资料员 1 人,以上配备人员均执证上岗
2、机械设备的数量配备必须满足施工工艺及施工进度的要求,并做好进场报验,需备案的机械设备要做好备案工作
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及原材料不得进场使用
3、施工组织设计、各项专项施工方案要及时上报项目监理部审批后上报业主
4、按总进度计划的要求,以倒计时办法制定月计划、周计划,并提交给业主及监理审批,确保总工期按合同给定时间内完成
5、未安已审批的计划完成工程量进度,除按合同给定处罚外,还必须接受本给定的分段进度计划延期处罚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