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小微企业进行财税政策扶持 XX 市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扶持政策 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战略,全面推进“XX 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建设,确保市委、市政府小微企业科技创新扶持政策顺利实施,依据《XX 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实施意见(2016-2018 年)(唐政字〔2016〕96 号)、《XX 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若干政策措施》(唐政办发[2016]14 号)及 XX 省知识产权金融工作安排意见等文件精神,围绕专利创造运用、知识产权服务工作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小微企业是指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 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标准的,在 XX 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第二条专利创造是指发明创造并取得专利授权的过程
专利创造奖励旨在通过对企业授权专利进行奖励,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并及时将发明创造成果申请专利等知识产权,为保护市场,形成企业核心竞争力打下基础
第三条专利运用主要包括专利权质押贷款、专利权作价入股、专利转化等内容
专利权质押贷款是指企业以专利权作质押, —1— 从银行取得贷款的一种新型贷款业务,鼓励专利权质押贷款旨在发挥无形资产作用,引导金融资本向小微企业贷款
专利权作价出资入股是指企业依法设立时以专利权作价作为注册资本,或现有企业以专利权作价增资扩股,专利作价入股补贴旨在鼓励专利权人创业创新,加快专利转移转化
第四条知识产权服务包括专利代理服务、人才培训、专利分析、企业知识产权贯标辅导等内容
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扶持政策旨在鼓励服务机构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多优质服务,促进小微企业快速健康发展
第二章 支持范围 第五条专利创造扶持政策支持注册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