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集体林改与林业发展实现金融与林业双赢 金融支持集体林改与林业发展实现金融与林业双赢 2009 年 6 月 3 日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全国全面展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胡锦涛总书记指示,“林权制度改革意义确实很重大”,温家宝总理指出“林权制度改革给农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与土地家庭承包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
2008 年 4 月份,中央连续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央政治局全体会议,研究林业问题,部署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2008 年 6 月通过并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
中央各部门、各单位、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和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特别是财政、金融和保险等部门积极响应中央的号召,把金融促林、银林合作作为现代农村金融工作的重要方面,精心组织,认真谋划,周密安排,积极稳妥地推进,有力支持了集体林改工作
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已把林改作为当前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抓手,主动探索,扎实推进,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了可喜的成就
目前,全国有 30 个省成立林改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的林改办,有 28 个省出台了林改意见
福建、江西、辽宁、浙江、云南等 5 个省在基本完成主体改革的基础上(即明晰产权、林地承包到户的基础改革),目前正全力向建立和完善财政、金融、税收、保险等配套政策、建立和健全农民合作组织、搭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平台、进一步深化改革方向发展;河北、安徽、湖北、重庆、河南、贵州、四川、湖南、XX 省、广西、吉林、海南、黑龙江等 13 个省区林改已全面推开;山西、江苏、山东、广东、甘肃等省正在进行改革试点,为改革全面推开做准备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极大地调动了林农的积极性,许多改革地区已呈现出森林资源大幅度增长、农民大幅度增收、林业管理职能转变、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林区社会更加和谐的良好局面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