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勤管理制度 各科室: 为加强机关卫生、考勤管理工作,优化办公环境,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提升机关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检查考核小组 成立卫生、考勤工作检查考核小组,任组长,办公室、社管科、保卫科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单位卫生、考勤的检查考核工作
二、机关卫生管理 (一)责任区划分 办公区域(含科室、个人办公桌)由各科室每天自行清扫
公共环境卫生(含 9 楼、3 楼会议室、接待室、楼道走廊、电梯、卫生间、休息室、餐厅)由后物业公司负责
(二)日常卫生清扫 1
每天上班后,各科室按要求清扫各自负责的卫生区,科室内部卫生要随时保持清洁无杂物
每逢国家重要节假日,应提前一天组织全体职工大扫除
(三)卫生检查标准 卫生检查实行百分制,检查标准如下: 1
地面、墙面(30%) (1)保持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浮土、垃圾,无卫生死角
每发现一处明显污染地面扣 1-2 分
(2)烟头、杂物
按数量多少进行扣分
每发现一个(处)烟头、痰迹、杂物分别扣 0
(3)其他杂物
例如碎布条、笤帚苗等,每发现一处扣 1分
(4)墙面清洁,无污迹、蛛网和乱钉、乱挂现象,每发现一处扣 1 分,严重的扣 2-5 分
(5)未打扫的扣 5 分
办公桌椅(40%) (1)桌面、椅面、电脑、文件柜、饮水机等,要求清洁无灰尘,并保持桌面及椅面无字迹
对存在灰尘者,灰尘较浅者扣 0
5-1 分,灰尘较厚者扣 1-2 分
(2)桌面无杂物,文件及办公用具摆放整齐有序,杂乱者视情况扣 1-2 分
(3)室内无堆放废旧文件、报纸,无其他堆积物,发现一处扣 1 分
(4)室内壁柜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无灰尘、杂物,物品杂乱或不清洁者扣 1-2 分
(5)打扫不认真、污渍及灰尘多且没有清除者扣 3-5 分
(6)未打扫扣 5 分
门窗玻璃(30%) (1)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