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市著名商标认定(复核)工作的补充意见 XX 市著名商标认定申报材料 1、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应与原件和营业执照上的事项相符);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应与原件一致); 3、使用该商标的系列产品外包装或照片(照片应能清楚反映该商标在产品和包装上的使用情况); 4、企业识别系统,主要是指该商标使用在信笺、名片等办公用品、汽车、礼品等相关物品上的情况; 5、申报企业近三年主要经济指标: (1)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2)近三年的销售额及利税统计; (3)近三年的纳税凭证(此材料能真实反映企业的销售额)。 6、使用该商标产品近三年销售区域证明材料: (1)近三年的销售及销售区域证明材料; (2)近三年的销售合同(合同应双方盖章); (3)与销售合同对应的发票; (4)销售覆盖全国、全省的相关发票凭证。 7、近三年使用该商标产品的广告宣传费用及凭证: (1)广告宣传费用及宣传区域统计; (2)广告宣传合同(合同应双方盖章); (3)与广告合同对应的广告费用发票; (4)报刊、电视、杂志、路牌等广告宣传的图样照片。 8、商标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制度: (1)企业应明确商标的内部管理部门,明确专人(兼职)管理商标,并且此人应是与工商部门联系的“商标工作联系人”; (2)应有商标印制、出入库、规范使用、专用权保护的成文管理制度; (3)与工商分局签订“打假协议”。 9、近三年对该产品的行业排名、得奖情况及有关证书; 10、消费者及用户的评价或反映情况; 11、产品质量方面的证明材料: (1)产品质量合格证; (2)产品检验报告; (3)产品质量在同行业的排名; (4)新技术、新产品的有关证书。 12、有无假冒侵权事件的发生,并附相关材料; 13、能证明该商标著名的其他有关材料; (1)商标参加合资、入股、评估作价等资料; (2)被邀参加博览会、洽谈会资料; (3)产品出口创汇资料; (4)社会知名人士参观企业使用产品资料。 14、该商标最早使用及连续使用时间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