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厅联合督查督办机制意见为进一步强化政府执行力,推动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经省政府同意,确定建立重大事项联合督查督办机制。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与党委督查系统、政府职能部门、监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新闻媒体等密切配合,加大对重大事项的督查落实力度,形成上下联动、横向配合、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联合督查督办机制,推动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事项的落实,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二、督查内容(一)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需要我省督促办理落实的重大事项;(二)省政府全体(扩大)会议等重要的综合性会议确定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三)省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重点工作、重大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及阶段性重点工作;(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需要办理落实的重大事项;(五)中央、省主流新闻媒体反映我省工作情况,经领导批示需要督查办理落实的重大事项;(六)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七)省政府及办公厅领导同志交办的需要联合督查督办的重大事项。三、督查程序(一)督查立项。根据省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以及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的实际情况,省政府办公厅筛选确定需要联合进行督查督办的重大事项,报省政府有关领导批准后进行督查立项。第1页共4页(二)拟定方案。督查立项后,根据督查事项的内容、性质由省政府办公厅或责任单位拟定督查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明确联合督查的任务和要求,确定联合督查的单位和人员,规定督查完成的时限,责任落实和分工。经省政府秘书长或办公厅分管领导审定后,以省政府办公厅的名义下发联合督查通知。(三)现场督查。对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重大事项,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参加联合督查的有关人员深入现场进行督查协调。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和工作措施,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明确完成时限,提出落实要求。对需要几个部门共同办理落实的重大事项,应明确主办单位、协办单位,确保重大事项落到实处。(四)跟踪检查。省政府办公厅或责任单位对列入联合督查督办的重大事项,实行旬查月报制度,通过动态跟踪、检查调研、信息收集、上下反馈等手段,全面准确地了解掌握重大事项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及时调整工作措施,全力协调解决,加强全方位动态管理。(五)汇总反馈。参加重大事项督查的人员根据督查掌握的情况,按照责任分工,认真起草撰写督查报告,综合性的督查报告由省政府办公厅或责任单位负责统一汇总整理,总结好的做法,找准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对策。督查报告要按程序报经有关领导审定后,以《政务督查专报》的形式呈报省政府领导,为省政府领导指导工作、完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六)总结通报。重大事项督查情况报告经省政府有关领导审阅同意后,以《政务督查》的形式进行通报,并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广泛接受社会舆论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四、基本原则(一)突出重点。强化大局意识,紧紧围绕省政府的中心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地就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联合督查。(二)务求实效。按照“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的要第2页共4页求,对需要进行联合督查的重大事项,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重大事项落到实处。(三)实事求是。坚持实事求是,注重调查研究,全面准确地了解和反映情况,讲真话,报实情,为省政府领导正确决策提供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五、具体要求(一)协调一致抓好落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对重大事项联合督查督办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支持、积极配合重大事项的督查活动。各重大事项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明确督办事项的分管领导和具体办理人,做到任务到人、目标到岗、责任到位、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协调一致抓好落实。(二)努力提高办理落实效率。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对需要本单位督查办理落实的重大事项,要在第一时间拟定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