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计算题:例1、 某洗衣机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纳税期限内发生以下业务:( 2008 年 4月自考(1)向某商业批发公司销售甲种型号洗衣机 500 台,每台 950 元(不含税)
(2)向某零售商店销售乙种型号洗衣机 100 台,每台 1404 元(含税)
(3)向某敬老院赠送丙种型号洗衣机 10 台,每台价值 1000 元(不含税)
(4)外购机器设备 1 台,每台单价 200000 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器设备已验收入库
(5)外购洗衣机零配件支付 50000 元,专用发票注明税款 8500 元
其中 10000 元配件因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而退货,并收回货款 1700 元
(6)该洗衣机厂在销售洗衣机的同时提供运输服务
本月共取得运输劳务收入10000 元
根据上述材料,依据税法规定,该洗衣机厂本期应缴纳增值税额并说明理由分析:根据上述材料,该洗衣机厂本期应缴纳增值税额的计算公式及步骤是:(1)甲种型号洗衣机销售额中不含税,直接按 17%税率计算销项税额:500×950×17%=80750 元(1 分)(2)乙种型号洗衣机销售额为含税销售额,应换算成不含税的销售额,再按 17%税率计算销项税额
100×1404÷(1+17%)=120000 元 销项税额为:120000×17%=20400 元 (1 分)(3)赠送丙种型号洗衣机视同销售,应当缴纳增值税,其销项税额为:10×1000×17%=1700 元 (1 分)(4)外购机器设备属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1 分)(5)外购洗衣机配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但退货部分不予抵扣,其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8500-1700=6800 元 (1 分)(6)在销售洗衣机的同时提供运输服务属于混合销售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应征收增值税,其销项税额为:10000×17%=1700 元(1 分)(7)本期销项税金为: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