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实施主体:市公安局消防局、各区县(地区)消防支(大)队、消防监督处(科)按现行分工分别实施:(一)消防局防火监督部负责下列建筑设计防火审核:1.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含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2.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含10万平方米)的居住小区;3.建筑投资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工业建筑(含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储罐、技改项目和化工装置);4.国家级、市级重点工程;5.城市区域、卫星城镇、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总体消防规划设计;6.经济技术开发区符合以上五项标准的工程项目,由防火监督部建审处对当地消防机构审核情况进行技术复核后,再行发文。7.其他有必要由防火监督部审核的重要工程。(二)上述情况之外的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按照监督管辖和分工,分别由各区县(地区)消防支(大)队、消防监督处(科)负责。办理机构:XX省公安局消防局、XX省区县消防支(大)队、消防监督处(科)消防审核受理室办理地址、电话:XX省公安局消防局消防审核受理室XX省XX县区西内大街190号62241188转2103、2133、2136XX省XX县区公安消防支队消防审核受理室XX县区交道口大兴胡同45号84081199XX省XX县区公安消防支队消防审核受理室XX县区府右街133号6605231第1页共5页4XX省XX县区公安消防支队消防审核受理室XX县区左安内大街19号67125343XX省XX县区公安消防支队消防审核受理室宣武去梁家园胡同27号63034185XX省XX县区公安消防支队消防审核受理室XX县区吕家营十八里店南桥87649559XX省XX县区公安消防支队消防审核受理室XX县区翠微路17号院三号楼82519790XX省XX县区公安消防支队消防审核受理室XX县区南四环南路74号88246371XX省石景山公安消防支队消防审核受理室石景山古城北路甲2号68886208XX省门头沟公安消防支队消防审核受理室门头沟体北路18号69842697XX省XX县区公安消防支队消防审核受理室XX县区良乡针镇政通路81389516XX省XX县区公安消防支队消防审核受理室XX县区三峡村69704800XX省XX县区公安消防支队消防审核受理室XX县区空港工业开发区b区裕华路甲24号69962952XX省XX县区公安消防支队消防审核受理室XX县区迎宾中路5号69641122XX省XX县区公安消防大队消防审核受理室XX县区十里铺双井村西边89098802XX省XX县区公安消防大队消防审核受理室XX县区湖南西路18号81198125XX省经济开发区公安消防支队消防审核受理室经济开发区永昌中路3号67881161XX省公安局消防局燕山消防监督科消防审核受理室燕山区杏花东路1号693420XXXX省公安局消防局天安门地区消防监督处消防审核受理室XX县区东郊民巷37第2页共5页号85223695XX省公安局消防局北京西站消防监督科消防审核受理室XX县区莲花池东路110号63976839XX省公安局消防局清河消防监督科消防审核受理室清河农场五科8522504-5075办理时间:周一至五8:40至11:30,13:30至17:00办理时限。一般工程8个工作日内完成;国家、省级重点建筑工程以及设置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16个工作日内完成;1000平方米以下的装修工程审核时限为8个工作日,1000平方米以上的装修工程审核时限为16个工作日;需专家论证消防设计的工程30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程序:一、申请1.申请人申请建筑设计防火审核应提交下列材料:(1)规划局审定的建设工程规划意见书或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2)建设单位填写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一式两份);(3)全套正式蓝图装订成册,装入城乡建设档案馆的标准图盒,送审的正式蓝图需有设计单位本年度图纸报审专用章;(4)消防设计专篇(文字方式表示)。2.申请人申请建筑内部装修改造防火审核需提交下列材料:(1)《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一式两份,并按要求加盖公章;(2)装修改造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等)装修改造所在层面的原始平面图(标出装修部位);改变或新增的消防设计方案及图纸(属于国外或委托国外设计的图纸应有相应的中文说明),所送图纸必须是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并应加盖本年度报审专用章;(3)建设单位、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与装修改造的施工单位签订的消防安全协议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