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文号】国税发[2005]61 号【发布日期】2005-04-13【生效日期】2005-04-13【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 一窗式 管理操作规程(国税发[2005]61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 一窗式 管理操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贯彻
由于配套软件的修改工作正在抓紧进行,正式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一窗式 管理工作流程图
“” 一窗式 票表税比对异常类型及处理方式分类表 3
比对异常转办单
比对异常纳税人清单
未票表税比对纳税人清单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扣押收据
认证不符或密文有误专用发票转办单
比对异常和处理结果统计表 国家税务总局 ○○ 二五年四月十三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 一窗式 管理操作规程 “”一、 为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征收管理,规范纳税申报 一窗式 管理“”(以下简称 一窗式 管理)操作,提高工作效率,优化纳税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程
“”二、一窗式 管理是税务机关以信息化为依托,通过优化整合现有征管信息资源,统一在办税大厅的申报征收窗口,受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包括受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纳税申报和 IC 卡报税),进行票表税比对,比对结果处理等工作
“” “”三、一窗式 管理一律实行一窗一人一机 模式
基本流程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纳税申报(以下简称申报)受理、IC 卡报税、票表税比对及结果处理
“” 四、 地市级以上税务机关增值税管理部门负责 一窗式管理业务的指导、监督;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