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处就业培训工作意见失地农民就业培训工作事关“两区”建设顺利进行,事关农村发展的稳步推进,事关农民增收的长远大计,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加强对失地农民就业培训工作的领导,经办事处党委20XX年2月8日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做好失地农民就业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建立和完善失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是建设“三大蒙城”的重要基础,对增加群众收入,鼓励就业创业,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要采取多种方式确保失地农民收入有提高,就业有保障,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坚持统筹城乡就业,按照就业与培训相结合,培训促进就业的方针,加强对就业培训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20XX年,办事处安排农民转移就业培训目标任务1260人,其中进厂(开发区企业)就业人员不少于660人(各单位目标任务见附表)
三、基本原则(一)突出重点
以被征地农民和土地流转群众为重点人群,以劳动年龄段内(18—45周岁)的广大群众为就业培训对象,建立就业培训人群档案信息,分期分批进行就业和培训
(二)分类指导
根据失地农民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技能特长、不同就业愿望的特点,分类进行就业和培训
(三)免费培训
社保所按照上级安排的培训计划和办事处实际情况,及时安排组织失地农民参加免费培训,免费就业上岗
四、做好就业培训工作(一)促进失地农民就业
坚持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多渠道提供就业岗位,鼓励引导广大群众就业创业,鼓励引导各类企业吸纳失地农民就业
在城市规划区内,将未就业群众纳入统一的失业登记制度,提供就业服务,促进劳动年龄段内的第1页共2页群众尽快就业
在城市规划区外,将广大群众作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重点对象,优先安排就业服务和培训
积极发挥县工业区就业服务平台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