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上半年民政工作情况汇报今年以来,我市民政事业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落实市委五届十二次全委会议工作报告、20XX年政府工作报告和自治区确定的民政工作目标,进展顺利,势态良好
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一)四项民生指标得到较好落实低保工作
一是提高低保标准
按照自治区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从20XX年1月1日起将我市低保标准提高40元,达到400元,全市低保月人均补差标准提高30元,继续保持自治区前列
提标工作已于4月底完成
二是落实低保资金自然增长机制,积极争取自治区低保资金
今年自治区已下拨我市专项低保补助资金5651万元,比上年增加200万元;我市地方财政预算安排低保资金3200万元(市财政安排1700万元,三区财政安排1500万元),较上年增加350万元,增长5%
截至6月底,全市核准低保对象10650户、22267人,累计发放低保金3173
三是坚持按标施保、规范管理
按照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按标施保工作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指导意见》,我市已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按标施保进一步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指导意见》,下一步要抓紧实施
同时,要求各区加快低保信息化建设,通过市政府网络,以市公安局信息服务平台为龙头,纳入全市信息网络,实现资源共享
结合自治区民生工作检查的要求,我们组织开展了三次以落实“自治区民生十二件实事、十项民生工程和市政府十件实事”的大检查,截至目前,低保提标已完成,儿童福利院、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主体工程在8月底完工,23个社区建设项目已经落实(近日正在进行检查)
五保供养工作
目前,我市共有五保对象79人
年初我市决定五保对象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分别提高500元和300元,每人每年分别达到6500元和4300元,继续保持自治区第一位
此项工作与低保提标工作同步进行,已于4月底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