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校车管理工作意见一、提高对校车管理的认识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为广大青少年特别是农村中小学生营造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的学习和成长环境,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规范校车管理,建立校车管理制度,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开展平安建设、提升社会治安防控水平、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教育事业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
各部门要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带着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切实把规范和加强校车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努力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现实问题,为推进辽北新兴中等城市建设,构建和谐*创造一个平安、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建立严格的校车审批制度校车由教育、交通运管和交警等部门和单位实行统一管理
校车的审批遵循个人申请、学校同意、交警批准办理许可、交通核准运营资质的程序
我市采取个人投资的模式进行经营,凡新上的校车必须到交警、交通运管机构办理手续
在审批过程中,要做到“四个统一”,凡不符合条件的车辆坚决不允许从事校车营运
统一审批标准
校车必须是使用年限在8年以内、安全技术状况符合国家标准、相关设施齐全有效的客车
驾驶人必须是驾龄3年以上、3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记录的本地居民
统一外观标识
校车的车体外观标识、驾驶人标识和乘务人员标识要统一
其中,车体外观标识式样由交警大队制定,驾驶人标识、乘务人员标识式样由交通局制定
统一检验管理
建立统一规范的校车管理档案
有关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每月对校车进行两次以上安全稽查,每年定期对校车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严把校车资格准入关
统一驾驶人教育
交通局、交警大队要对校车驾驶人实行统一资格管理,每年至少组织两次交通安全集中教育培训
第1页共4页教育部门要充分利用校车行驶区间和车内空间,对驾驶人及学生进行道德法制等方面素质教育
三、明确校车的运输经营范围校车是指收取学生一定的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