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严查企业违法排污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大、届五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9号)精神,认真落实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的部署和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为目标,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努力遏制污染反弹,保障环境安全,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积极推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二、组织领导成立市严查企业违法排污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专项行动,研究解决全市专项行动中的重大问题
组长:副组长:成员: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专项行动日常工作
各成员单位确定专人负责联络工作,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确保环保专项整治行动任务的完成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阶段工作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落实人员、措施、资金,确保专项行动有序进行
三、工作重点及要求在巩固我市年专项行动成果的基础上,今年的专项行动重点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及工业园区污染、环境违法建设项目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有效遏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保障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一)集中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问题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应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各类污染源进行摸底排查,重点开展工业污染、生活污染、第1页共8页船舶污染和养殖污染整治工作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办法》等有关法规,取缔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的工业排污口,督促对饮用水源水质构成环境安全隐患的工业企业进行限期整改,编制饮用水源污染应急处置预案,落实防范和应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