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危险品环境管理整治指导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环保部《关于开展化学品环境管理和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及《化学品环境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以“环境安全月”活动为契机,切实做好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规范化整治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全面排查涉重金属、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企业,以及污水处理厂及污泥处置单位,认真检查各有关单位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全面掌握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流向和利用处置情况,建立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及信息档案,督促企业整治环境污染隐患,制定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进一步规范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防止重特大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确保全县环境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整治对象(一)重点区域1、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集中区域: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镇项目集中区;2、环境敏感区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沿河、沿海区域;3、涉重金属企业集中区域:经济开发区、车王镇五营项目集中区;4、其他项目集中区域
经济园区、各乡镇(街道)项目集中区
(二)重点范围1、重点园区: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集中区域,涉重金属企业集中区域;2、重点企业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铬盐行业企业,多晶硅行业企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运行企业,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单位,污水处理厂及污泥处置单位,涉重金属企业,船舶修造企业,医疗卫生单位
第1页共9页三、整治内容(一)化学品环境管理整治内容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的,一律责令停止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无针对化学品特性或特征化学污染物要求、无环境风险评价专章或环境风险评价内容不完善的,责成建设单位限期补做或补充完善环境风险评价,并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审核;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