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机关警示训诫防线工作方案为了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提高人干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有效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构筑警示训诫这道新防线,根据县委《*县建立警示训诫防线暂行规定》和《*县建立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县人大机关工作实际,特制定县人大机关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关口前移”的原则,以诫勉谈话为手段,以强化组织监督为保证,以抓教育、施整改、塑形象、树新风为目标,积极建立反腐倡廉的预警机制,及时教育和挽救存在一般性错误或有轻微违规行为的干部,从而保护大多数干部,提高广大人干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二、组织机构与训诫对象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在县人大的领导下,成立人大机关领导小组,杨西安同志任组长,张克强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警示训诫的对象是存在一般错误或有轻微违规行为的本机关工作人员
三、方式与范围警示训诫一般通过诫勉谈话、监督改正为主要内容的批评教育方式,同时可建议人事部门辅以调整工作岗位、离职学习、停职检查等手段
具体范围如下:(一)有轻微违纪问题,经初核或者了解,可不给予纪律处分情节的;(二)工作方式或方法等方面存在不足,群众反映较大的;(三)廉洁自律、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纠风工作、信访举报、监督等各项工作中发现有轻微违纪行为的;(四)本单位和工作人员发生一般性违纪问题以及发生行业不正之风问题,群众有反映的;第1页共3页(五)违反县人大机关有关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后果,但情节较轻的;(六)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情节较轻或具备从轻追究责任的;(七)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民主评议不满意率较高或存在问题较为突出的;(八)其它需要警示训诫的
四、步骤与程序(一)确定警示训诫对象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分级管理原则,领导小组根据